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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8岁以上居民每天吃早餐比例为91.7%,离退休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吃早餐比例最高,分别为98.7%和94.1%。每天不吃早餐的比例为1.1%,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不吃早餐比例最高,分别为3.5%和1.8%。农村男性不吃早餐多于女性,办事人员不吃早餐比例较高达到了2.6%。
我市18岁以上居民谷类食物食用率为99.6%,每天吃谷类食物3次的人群比例为80.8%,男性为78.8%,女性为82.5%。每天吃谷类食物1次以下的人群比例为6.9%,其中城市9.9%,农村3.1%。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前三位,分别为19.7%、15.1%和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