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网络发言人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经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组织初核,拟表彰丹徒区委宣传部等10个单位为“网络发言人”工作先进集体、沈荷等10名“网络发言人”先进个人,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止,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80826018。
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21日
一、先进集体
丹徒区委宣传部、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信访局、镇江市住建局、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商局、镇江国税局、镇江文旅集团
二、先进个人
沈荷(市中院)、汪为民(市政务办)、杨霁(市质监局)、戴勇(市城管局)、黄维(市国土局)、唐亮(市人社局)、孙媛媛(市公积金中心)、朱发斌(市环保局)、林辉(市监察局)、郭金坤(镇江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