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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地方法规荣获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发布时间:2016-12-07 01: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从近日在南京召开的2016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传来好消息,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申报的《我市获地方立法权后制定首部地方法规——〈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荣获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位居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2016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主办,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协办。在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蕾还荣获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另外,我市撰写的《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思考》荣获论坛三等奖。(刘元平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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