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已于今年10月份修订出台。昨天,市民政局举办《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培训班,邀请省民政厅、江苏大学的专家进行授课。
社会救助工作承担着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为满足新形势下临时救助功能的新定位、新要求,市民政联合市法制部门对2008年制定的《镇江市市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结合全市临时救助实际开展情况,重新制定了《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网底不破。
根据新实施的《临时救助办法》,遭遇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出现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四种情形可申请临时救助。(朱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