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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年底前试运行“证照联办”
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同时受理、扎口送达”

发布时间:2016-11-10 02: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方便了企业的登记注册。昨天记者从《镇江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在年底前试运行“证照联办”,由综合窗口“同时受理、扎口送达”。

“先照后证”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越来越便利。领取营业执照只是市场准入的一个环节,涉及许可审批的企业还要领取许可证件。“领照容易领证难”客观存在,许多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未能领取许可证就从事相关许可经营项目,许可审批部门监管出现“真空”。因此,证照联动监管机制需要从证照发放环节就开始联动,实现跨部门的业务整合。

“证照联办”是将营业执照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后置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工商部门和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并由综合窗口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徐晞凡解释说,“证照联办”可以形象地比喻为“物理反应”,反应的结果是“证照统发”,证和照都没有变化,只是“同时受理、扎口送达”。

据了解,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批“证照联办”的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旅游委旅行社经营许可、住建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公安部门旅馆经营许可、财政部门代理记账机构许可等,将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联办。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向综合窗口咨询设立登记申请时,如果涉及“证照联办”,综合窗口会一次性告知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前需要领取的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并提供申请表格等资料。工商部门鼓励和倡导企业通过“证照联办”形式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如果企业未能领取许可证就从事相关许可经营项目,依据《镇江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的规定,并联审批部门应当将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未经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行为。(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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