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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及时查处拖欠工资行为

发布时间:2016-11-07 00: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受经济下行的压力,今年以来一些中小企业经营生产面临困难,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欠薪潮”,镇江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查处拖欠工资行为。

接省“12333”网上流转,有市民近日匿名举报,反映镇江新区某新能源公司未支付职工今年8月份工资。镇江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信息后,立即立案,与单位核实情况。经了解,公司刚刚成立,现有职工仅33人,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公司刚开始运行,资金流转出现问题,确实拖欠了职工工资。

新区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督促,该公司目前已支付当月拖欠的工资。

新区中小企业面广量大,监管不易。为让欠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新区劳监部门请来辖区100多家中小企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并召开工资支付检查动员会。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广大中小企业负责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何霞军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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