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市经信委邀请全市相关企业集聚一堂,面对面解读《关于推进全市“金屋顶”计划的实施意见》,提醒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加大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扶持力度。
2014年底,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意见,结合镇江实际,我市提出了“金屋顶”企业计划。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全市“金屋顶”企业计划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经过努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5个,并网装机容量126兆瓦,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仅带动了产业投资10亿元,还促进了环太、荣德、东昇等一批重点企业发展加速,预计年发电量1.3亿千瓦时,直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00多万元,节约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万吨。
现行的《实施意见》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除了扩大建设范围、调高工作目标、简化项目管理外,还大力推进试点示范。
同时,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如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 元/千瓦时补贴外,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等。以上补贴年限均暂定为3年,3年后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再作相应调整。而三个辖市的建设项目,则按本地出台的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以来,全市“金屋顶”计划有序推进,如目前沃得重工等一批项目已建成并网,装机容量30兆瓦;“1+7”工程已全面启动,年底前将建成并网,装机容量9.41兆瓦。
积极组织电能投资承建商与拥有屋顶资源对接洽谈,培育项目源。至9月底,全市今年完成装机容量40兆瓦,其中工业厂房屋顶26兆瓦,其他14兆瓦。(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