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父子两代事故交警同执勤

发布时间:2016-10-02 00: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黄洪芳,京口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黄益培,这是我市交警系统为数不多的父子,他们的工作都与处理交通事故紧密相连。昨天,黄洪芳来到京口交警大队蹲点,与儿子黄益培同日同一单位执勤,这是他俩工作中难得的交集。

早晨9点刚过,天空落着蒙蒙细雨。记者来到京口交警大队驻地,黄洪芳早就来到事故中队办公场所。而此时的黄益培,已经出警。

“我是2001年从中山西路派出所调入当时的事故大队任副大队长,如今是第15个年头。先前,我主要负责法制、信访及逃逸事故侦破及追逃工作。2015年初,市交警支队对各大队机构及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市区具体交通事故的处理,从事故大队下放到了京口、润州的交警大队,分别成立事故中队。之后在事故大队工作,主要负责事故处理的复核、信息传达和突发事故的处理。”黄洪芳告诉记者,同样在2015年,他的儿子黄益培从江苏警官学院毕业,成为京口交警大队新成员。不久后,进入事故中队成为一名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

出警归来间歇,许多市民前来事故中队,对先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请警方进行认定。其中9月17日下午,在桃花坞路警官学校附近,一辆小轿车将正常骑车的女子带倒,导致腰椎骨折,随后住院治疗。在认真观看事故的监控后,黄益培给出了事故鉴定书,小轿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上午11点多,再次接到了伤者家属的电话,记者跟着黄益培乘警车来到三五九医院。原来,前一天一名女子走路时被骑电动车的小伙撞倒,头上受了皮外伤,在医院缝合了四针,进行了补报案,并请警方调解。

不到10分钟,警车来到医院急诊。此时,肇事小伙的姐姐前来处理赔偿事宜,起初伤者家属要求,除医药费外,肇事方赔偿4000元营养费。但是,对方只愿意赔偿800元。黄益培站在客观的立场进行调解,最终肇事方赔偿营养费1000元,伤者家属表示认可。

截至昨天下午5时,黄益培共出警近10起,基本为碰擦事故。“下雨天,容易发生碰擦事故。根据工作安排,事故中队每个班分为两个班组,由两名民警分别带着一名辅警配合开展工作。国庆长假第一天,交通事故总体不算太多。前一天值班的两组民警,在24小时内共接警64起,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黄益培故作轻松。

“作为一名老交警,我对他最大的期许,就是工作一定要出于公心,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件交通事故。”黄洪芳谈到儿子的工作时说。

对于徒弟的表现,中队长高解峻相当认可,“黄益培进入事故中队后,根据安排由我来带他。给我的感受,这个小伙子特别能吃苦,为人谦虚谨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高解峻如是说。(何志斌 钟瑞良 张兆勇)摄影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