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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青少年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句容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6-05-20 15: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5月20日)上午,镇江法院青少年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句容法院举行,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宣传处处长沈荷以及句容法院分管副院长唐世民,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王芳等参加发布会。

    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向与会新闻媒体、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心理辅导员等介绍了全市两级法院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夯实维权基础。调整充实了一批热爱少年法庭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掌握必要的心理学和教育学专业知识的审判人员到少年审判队伍;二是发挥审判职能,注重回访帮教。全市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教育形式,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回归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罪犯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三是拓展教育平台,强化调研宣传。市法院创新法制宣传模式,注重宣传实效,通过组织公开宣判、庭审直播、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以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延伸教育为平台,积极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网络。

    活动中,江苏省市多家媒体记者旁听了一起争夺抚养权纠纷案件。经查,2010年11月,原告笪某与靳某登记结婚手续。2011年10月生育一子笪某某,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协议约定婚生子笪某某由被告抚养并监护至独立生活时止,抚养费双方各半承担。此后,双方仍共同居住,离婚未离家,婚生子也由双方共同抚养。2016年,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才分开居住生活,婚生子笪某某暂时与原告及其母亲共同生活,但双方就笪某某的抚养问题争吵不休,无法协商。2016年4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婚生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原告。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邀请妇联特邀调解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告诫双方当事人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发,在尽量不影响婚生子目前的生活状况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抚养权纠纷问题。同时,承办法官和妇联特邀调解员还劝导当事人双方放下心结,不把孩子当成婚姻失败的“出气筒”,实实在在地为了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着想,争取让孩子能在父母双方的陪伴下成长,尽量不因父母的离异而受影响。

    镇江中院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市两级法院一年来审理的5起典型案例,并对案例内容进行评析,有力的宣传了全市两级法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成果。句容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庭长王芳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刘光亮 王芳 董礼)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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