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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首创《餐饮许可申请行政建议书》
市场监管职能在许可窗口融合

发布时间:2016-05-13 00: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居民楼一楼开饭店,居住在楼上的居民不堪忍受,我市12345服务热线因此接到的投诉不少。随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食药监职能的逐步“三合一”,润州市场监管局3月起首创了“食品经营(餐饮类)许可申请行政建议书”制度,从源头规范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既方便了大众创业,又让群众安居乐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市政务服务中心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介绍说,这一“建议书”制度的精髓是提前介入、分步指导、上门服务、现场规范。记者现场看到了窗口向前来办件者发放的《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类)许可申请行政建议书》,上面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禁止在哪些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进行了具体罗列。“建议书”还特别注明,“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本局发现后将给予警告,你(单位)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这位负责人说,办件人前来申请时,“建议书”会随同食品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先行发给食品经营餐饮类市场主体,明确建议并告知开设餐饮经营场所的具体条件和设施布局要求,明确告知居民住宅房、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等几类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禁入范围,明确告知完善餐饮许可设施布局的上门指导预约服务。通过这样的行政建议告知书服务,提前打通了餐饮经营户办理食品许可证的最后一公里,也将基层市场监管“三合一”的职能更好地在窗口融合,提升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效率,避免了餐饮行业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促进了监管与服务的有效整合。

据统计,自“建议书”制度推出以来,该局共核发食品经营餐饮类许可证300多户,换发老式餐饮许可证200余户,到目前为止,没有群众反映扰民现象发生,也没有接到群众消费投诉举报。(虞亚军 孙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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