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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 规范管理
全市慈善系统学习座谈《慈善法》

发布时间:2016-03-25 16:0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精神,进一步激发做好慈善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现代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市慈善总会3月25日在碧榆园召开全市慈善系统《慈善法》学习座谈会。《慈善法》共分十二章一百一十二条。《慈善法》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募捐的主体、慈善募捐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捐赠活动的程序,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慈善事业准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资、退出等行为;同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登记的手续,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等。

慈善法将对我国的慈善事业起到几个方面的推动作用,一是引领作用。慈善法明确指出,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科教文卫体育发展、保护环境等活动在内的公益活动。二是促进作用。慈善法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提出了详尽的促进措施。如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在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时,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慈善税收优惠方面明确提出可行性操作规范。在捐赠方面提出,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等等。三是规范作用。慈善法设专章对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主体明确了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对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信息公开等慈善领域解释了已经存在的许多问题,明确了民政部门为慈善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并详细规定何监管慈善活动等。

为了更快地在全市范围内召开《慈善法》学习宣传热潮,落实法规精神,严格依法办事。21日,市慈善总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逐条逐句学习了《慈善法》,并要求各辖市、区部门同步开展学习。3月23日,市慈善总会召集本市17家慈善公益组织进行了新法的宣读,并开展近期慈善活动筹备。3月25日,市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各辖市、区慈善总会会长、部分慈善公益团体负责人集中到镇江碧榆园会议中心,进行《慈善法》学习座谈。

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的基础上,结合镇江慈善工作实际,畅谈学习的心得体会,进行了广泛交流,热烈讨论。

市慈善总会会长周大平在座谈会上发言

市慈善总会会长周大平在学习座谈会上作了中心发言。

我国首部《慈善法》经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习近平主席签署颁布。十年磨一剑。《慈善法》颁布实施,是我国慈善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慈善事业必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慈善事业的春天已经开始到来。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作为慈善工作的首要任务。要逐章逐款学,熟读熟记,立学立行。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慈善法》、熟悉《慈善法》,积极参加慈善活动。经初步学习,我感到当前学习贯彻《慈善法》要着力发展,勇于创新,依法规范。一是要着力发展。《慈善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并进一步拓展了慈善领域,界定了慈善含义,明确了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和救灾为重点拓展为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环保及其他公益活动。放低了设立慈善组织的门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慈善活动的积极性。规定了十五条发展慈善事业的促进措施,包括县以上政府要制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措施,规定了税收优惠、慈善设施用地等政策,国家要弘扬慈善文化,将慈善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建立慈善表彰制度等。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了2020年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省政府提出全省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20%以上,社会捐赠总额占GDP 比例达到0.2%,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不少于8个,全省注册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达15%。按照我市目前状况,要达到这些目标,还要作很大努力。《慈善法》有着重大的引领、促进和规范作用,其根本宗旨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我们必须把贯彻实施《慈善法》的立足点、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上。二是要勇于创新。随着《慈善法》的贯彻实施,慈善事业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也将面临与传统慈善不一样的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我市慈善事业经历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但不能墨守成规。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引领,努力解放思想,转观念、调方式,促创新。要密切联系实际,把创新贯穿于慈善事业的各个方面。要创新募捐方式,在巩固发展企业认捐、“一日捐”、基金增值的基础上,以项目为载体拓展冠名募捐、定向募捐、网络募捐、购买服务等,积极开展微慈善活动,加强同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合作,努力推进互联网+慈善。要创新救助服务,在重点扶贫济困和救灾的基础上,拓展救助领域,积极推进“造血型”扶贫脱贫,大力实施精准救助、精准扶贫脱贫,为扶贫攻坚、实现小康贡献力量。加强同各类社会公益类组织合作,发展慈善义工团队,联手合作办慈善。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同新闻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型媒体的合作,抓好基层和基础慈善文化的宣传普及,把慈善文化普及到基层、慈善活动延伸到基层,努力培植学校学生的善行力,激发企业的生产力,提升机关的凝聚力,增强城乡社区的向心力和互助互爱精神。三是要依法规范。要增强法制观念,以《慈善法》为准绳,严格依法管理和规范慈善行为。慈善组织要合法合规、坚持自愿开展募捐活动。坚持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严格法规和制度,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格规范资产的管理使用,坚决防止随意性和感情用事,每笔支出都要经得起检查。要自觉接受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要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慈善基层组织的普及、完善、提高,进一步形成一级法人、两级管理、三级运作的机制。要按照专业化、职业化需求,重视加强慈善人才队伍的建设,逐步把慈善队伍做强、做精、做专,以适应慈善事业大发展的需要。

各辖市区慈善总会、市有关义工团体负责人在会上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3月16日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迈入法治化轨道的时代,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特别重大,影响特别深远。慈善法的出台将为规范慈善活动有序运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根本的法治保障,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重要的制度规范,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推动力量。大家认为,发展我国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扶贫扶老扶弱、救急救灾救难、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消除隔阂埋怨、提升社会凝聚力、提升大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实现2020年全面奔小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带头贯彻落实,积极宣传《慈善法》,并以此为契机,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依法办慈善,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层面慈善组织在学习座谈中还针对性地提出了本地慈善领域的特点,并对下一步的学习宣传《慈善法》作了安排:大力学习宣传,掀起学习热潮;组织开展《慈善法》培训;对照《慈善法》梳理规范自身的制度、规定,以《慈善法》统一规范慈善行为,主动适应慈善新生态;以《慈善法》指导推动当前工作,更好地开展募集救助;运用慈善手段,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攻坚工程”,为精准扶贫攻坚扎做贡献;进一步完善提高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发挥贴近群众、救助及时优势,提升救助成效;树立“百万基层标杆慈善社区”活动,提升基层组织活力。(金山网记者 辛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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