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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连同父亲打媳妇,她起诉离婚后——润州区法院及时开出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16-03-18 00:1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保护遭丈夫酒后无端殴打的妻子,16日,润州区人民法院及时开出人身保护令。

程芝与关强于200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7月领证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后程芝发现丈夫关强酗酒如命,每天都要喝酒,经常酒后与她争执,并对她进行殴打。因家庭矛盾升级,今年2月,程芝起诉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程芝于3月15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中程芝称:关强及其父关东有对其进行殴打、人身伤害的行为,并提交医院门诊病历、影像学报告单、接处警工作登记表作证。程芝要求禁止两人对她骚扰、跟踪、接触她及相关近亲属。

润州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受理此申请后,迅速赶往出警派出所调查,并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关强及其父关东对程芝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程芝及相关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上述裁定已于3月16日上午向关强及其父进行了送达,并告知其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家暴放在以前很难证明,可能只有夫妻一方的自述,另一方往往予以否认。而对于偶尔的殴打、互殴、性暴力、冷暴力等,一般不作为家庭暴力对待,但会作为离婚理由考虑。”润州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庭长顾健告诉记者,举证与认定困难,导致因家暴行为、以“家庭暴力”事由准予离婚的情况较少。

现在情形不同了,新实施的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定义得很明确,“家庭成员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顾健认为,反家暴法的实施,除了给家暴受害人更多保障外,更重要的是要公众树立一种反家暴的观念。

法院受理后,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将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成功后,人身保护令的最长有效期可达6个月。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有关组织。(润萱 陈路)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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