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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消费预警

发布时间:2016-01-30 00: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春节越来越近了。结合我市食品抽检情况和全国食品安全抽检有关通报,以及我市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昨天下午,市食药监局向广大市民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消费、生产、经营环节预警。

购买食品多留意

市食药监局局长张红娣说,消费者应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等现象,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尤其是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

对于网购食品的选购,要注意核对网络经营的相关许可证照,收到货后要核对产品信息、生产日期等,对于一些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要慎购。

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切勿轻信夸大宣传的虚假广告。

贮存食品莫大意

消费者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分层放置。

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

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

外出就餐寻笑脸

市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即寻找笑脸就餐。

张红娣提醒市民,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要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就餐应当索取相应的票据证明,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者市食药监局的投诉举报热线88985110。

节日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食品监督检测,加强信息化远程监控,确保节日期间饮食消费安全。

生产经营者要担责

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张红娣表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与入场经营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积极利用检验检测、快速检测等自检手段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并加强对经营者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

张红娣还说,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用工紧张等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一定要提前做好一线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农村集中家宴负责人一定要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记者 孙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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