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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一步限制“老赖”空间

发布时间:2016-01-28 00: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

日前,记者也从市中院解到,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986件,执结19446件,执结标的总额为58.55亿元。今年,法院系统将积极运用刑法手段,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让“老赖”规避执行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使“财产”无所遁形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法院执行系统在追查老赖时,最关键的就是追查他们的财产线索。

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在接到执行案件时,已经从原本的“一案四查”发展到了“一案多查”。从原来的检查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工商信息,扩展到了证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等等。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易小辉表示,我市法院现在的执行手段确实到了一个无缝对接或者说是网络化的过程,“失信被执行人的衣食住行都会受到管控。一个社会人在这个社会中跟财产性权利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无所遁形。”

将“执行”不断加速

记者同时了解到,一旦查实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现在的执行速度也比以往加快了很多。从最高法院开始,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在不同层面与金融、房产、车辆等系统进行了面对面、点对点的对接。

2015年7月,随着覆盖全国的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运行。现在,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法院内网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财产的查控。再配合“司法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发布系统”、“关联案件查询系统”以及“边境控制系统”等4大信息管理平台,法院的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宁杰表示,目前法院执行能够实现对全国范围内银行账户的查询、冻结和扣划。“也就是说,被执行人的财产只要在中国范围内,不管他是在哪个银行存储的,我们都可以通过这个方法把他执行回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要“诚信”深入人心

随着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的完善,在法院执行人员查证老赖财产线索的同时,“老赖”们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在外面逍遥自在。人们不仅在户外大屏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老赖”被曝光,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也被限制。

易小辉介绍说,如今,被执行人生活工作方面被挤压了很大的空间,不能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不能出国旅游,孩子不能上贵族学校等等,“就把被执行人的生活品质全部给压掉了,让诚信深入人心……”

在这样全方位的挤压下,去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老赖”主动还钱或者主动要求与执行人和解的情况,执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据统计,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986件,执结19446件,执结标的总额为58.55亿元。

现在,“老赖”们也不是还了钱就能高枕无忧。为了惩戒这些欠钱不还的“老赖”,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央行新版征信系统将他们的不良纪录保持五年时间。

“被执行人的征信系统,不仅反映你的一个失信状态,污点还要保留五年。在五年之内,你要贷款,利率肯定比别人高,保险费用掏的要比别人多,所以这方面效果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易小辉说。

让“老赖”承担刑责

虽然如此,但有些“老赖”仍是“死不悔改”,即使被催得再紧,也不愿意还钱,转移财产成了惯用手法。针对这样的情况,今年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也在进行自上而下的工作调整,更积极地运用刑法手段,让“老赖”为自己的拒不履行承担刑事责任。

句容法院2015年8月17号判决了我市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在欠款110多万元的情况下不仅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还加快公司账户资金运转、转移公司财产,并大肆购买高档轿车等奢侈品。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后,一旦“老赖”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还出现故意藏匿、转移财产等12种符合入刑的行为,法院就会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专业人士指出,相当于以往司法拘留的10多天对“老赖”来说只是“不痛不痒”,刑事判决会让“老赖”付出更大的代价。直接承担刑责,这样的威慑力可想而知。 (记者 谢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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