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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6年的孩子非亲生 男子告前妻索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5-11-30 02: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7岁的安徽男子王刚和妻子离婚后,意外得知自己无生育能力,他开始怀疑养了6年的儿子非自己亲生,后经鉴定证实。前妻也承认,她在与王刚恋爱期间还与其他异性保持两性关系,王刚恼怒下到法院起诉,向前妻索赔15万元。近日,经丹阳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王刚前妻赔偿4.5万元。

男子王刚与小他一岁的李红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没多久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王东。因婚前恋爱时间过短,两人婚后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经协商,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婚后生育的儿子王东跟随王刚生活,王刚也没有要求李红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

后王刚又与他人恋爱结婚,然而两人努力一年多仍未能怀孕。王刚和妻子四处求医,后经苏州一所权威医疗机构确诊,王刚患有通常所说的“无精症”,即无精子或精子不能正常生长发育。

医生告知王刚,其病症并不是后天形成且生育子女几率非常低,王刚遂对王东是否是其亲生子产生了疑问。后经委托鉴定,确定王刚与王东之间不存在父子关系,而此时王东已经年满6周岁。

遭此打击的王刚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对王东没有抚育义务,并要求李红支付之前的抚育费损失及王刚的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

在证据面前,李红不得不承认,她在与王刚恋爱期间还与其他异性保持两性关系,她也同意对王刚进行赔偿,但请求法院考虑其经济收入有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红一次性赔偿王刚4.5万元,王东由李红抚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葛丹开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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