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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帮找好工作 女子上当被骗5万元

发布时间:2015-10-28 00: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曾犯诈骗罪,出狱后做些小生意的周某,最近把牛皮吹破了。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某认识了开出租车的陈某,承诺可以将陈某女儿安排进事业单位,且有编制,借此要了5万元。要走钱,周某却再没“说法”。陈某发觉上当遂报警。近日,扬中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只有小学文化、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入狱6年的无业人员周某,服刑4年出狱后做些桥架配件生意。2015年初的一天,周某因需要打车出去,认识了开出租车的陈某。聊天中,周某告诉陈某,自己有一辆宝马轿车,因酒驾被扣了驾驶证,才打车的。陈某见周某看起来像个老板的样子,就跟周某讲她女儿在镇江做临时工,想把她安排到扬中来工作,希望周某帮忙找工作。周某表示可以安排陈某的女儿进事业单位工作,但至少需要五万元打点,陈某信以为真。

同年1月24日,周某主动打电话给陈某,声称其已经和园林局的领导协商过,只要三万元就可以包陈某的女儿去上班,且是有编制的。陈某回家取了三万元现金送到了周某手中。

过了几天,周某又打电话给陈某,告诉她另有两个人在跟她女儿竞争,还需要两万元打点,陈某又汇款两万元给周某。然而,周某拿到钱后一直推诿,陈某心觉不妙,方知自己上当受骗。

经扬中法院审理查明,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周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周某已经部分退赃,可酌定从轻处罚。

根据周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对周某未退赃部分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邵倩雯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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