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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乡村老人欲身后“捐遗”
“人死后烧了就是一把灰,捐出遗体至少还能提供医用价值”——

发布时间:2015-09-18 02: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扬中市油坊镇邻丰村,村子不大,民风淳朴。村里有位老人黄贤良,今年71岁,养育了4个子女,大儿子和小儿子一起在昆山办公司,两个女儿都已出嫁,目前四世同堂,可谓家庭幸福,人丁兴旺。

古稀之年的黄老身患重病迄今已五年,面对随时可能降临的生离死别,他十分坦然,并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身后要将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

听到老人这个决定,子女们一开始都表示难以理解,并心有顾虑,毕竟这种想法在当下农村还比较“另类”,父亲过世后如果真按照他的遗愿办丧事,左邻右舍也许会因误解而侧目,认为晚辈们“不孝”。

然而,在老人心里,这个决定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很长时间的思虑。那是在一次住院时,闲暇之余他偶然看到报纸上的一篇报道,是关于遗体捐献的文章。文章介绍,国外的医学院学生每年都可以解剖7-8具遗体,而在中国,因为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捐献遗体的行为很少,因而,7-8个学生都解剖不到一具遗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在临床医学理论与实践上的突破。

老人看了报道以后,反复阅读思考,深有感触。他悟出,人死后烧了就是一把灰,没有一点价值,捐出遗体至少还能提供医用价值,对后人有一定贡献,而且也响应了政府号召的厚养薄葬之风。

记者了解到,老人之前一直从事服装生意,辛劳一生,大儿子黄少军一直感叹:“父亲将4个子女抚养成人,最后的遗愿如果不能实现,子女们也会问心有愧”。如今,子女们也已转变思想,从开始的不接受,到现在全力配合,并积极向当地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咨询捐献程序,现已在扬中市红十字会办理了相关手续,等待审批。(何雪峰 王景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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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捐遗”登记

13年来334例

金山网讯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我市于1992年正式启动遗体捐献登记制度,迄今已登记334例,其中,实现“捐遗”愿望50例。

这334例“捐遗”登记及50例实现愿望中,去年新增登记29人、实现愿望10人,今年以来新增登记28人、实现愿望6人。另据介绍,迄今为止,我市还有5人实现了器官捐献:2012年1例、2014年1例、今年以来3例。(记者 王景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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