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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快速执行为企业挽回400万元损失

发布时间:2015-09-15 00: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镇江开发区法院快速立案、快速执行,为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追回了16个被运输公司私自扣留、藏匿的集装箱货柜,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

9月10日下午2点多,奇美化工来开发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法院将其被镇江甲、乙两货运公司扣留的16个集装箱货柜进行查封。

开发区法院了解到,奇美化工和海口某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集装箱公司委托镇江货运公司进行陆地短途驳运。因集装箱公司经营不善,终止营业,拖欠镇江货运公司运输费,两公司遂将属于奇美化工的16个集装箱货柜私自扣留、藏匿。

开发区法院快速立案,快速审查,紧急作出保全裁定,并组织人员下午4点赶到镇江新区某物流堆场。现场查封时,遭到甲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的纠缠阻挠,以刘某为首的4名大货车驾驶员强行闯关,将装有6个集装箱的4辆大货车开走。

法院第一时间与新区公安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查找上述车辆。公安快速反应,当晚在镇江大港某处找到1辆车,同时也掌握了其他3辆车的线索。法院分管院长立即与甲货运公司负责人联系,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并释明法律后果。

甲货运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通知刘某等人将车从丹阳、常州开回,法院连夜进行查封,并对刘某等人予以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

随即,法院执行干警又与乙货运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进行法律教育,根据物权法规定,货运公司不得擅自扣留货主物品,并告知已追回甲货运公司扣留的6个货柜。乙货运公司迫于压力,主动交出藏匿的10个集装箱货柜。

经过两天的工作,奇美化工被私自藏匿的16个集装箱货柜全部被追回。(陈萍萍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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