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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燃气钢瓶供应点离小区楼房仅20米
相关部门:选址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已通过安评

发布时间:2015-08-28 00: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不久前,紧邻朱方路的西苑新村小区北侧围墙旁又新添了一个爆炸源:这里新建了一个燃气钢瓶供应点,一是该站点距离小区最近的楼房仅20米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院内放着两个大的集装箱房子,内面存放着不少燃气钢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家住西苑新村小区的居民多次向京江晚报反映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居民解决问题。

居民担忧:供应点离小区太近有隐患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西苑新村小区,找到居民投诉的燃气钢瓶供应点。该站点建在江苏润康冷冻食品批发市场南侧一块空地上,由一道白色院墙封闭着,一侧围墙距离西苑新村1号楼不远。

“燃气钢瓶易燃易爆,供应点离居民生活小区太近,隐患不少。”家住西苑新村小区的吴大爷担心地说。事实上,有关西苑新村小区旁新开一家燃气钢瓶供应点的投诉,在本地网站上也广受关注。

一网友发帖称“仓库离小区楼房如此近,居然还理直气壮地在围墙上拉了一个红幅,称‘存放燃气仓库重地,100米内禁放烟花爆竹’,请问有谁能保证没有安全隐患?有图为证,摄于朱方路西苑新村。”不过,记者前天在现场并没有找到这个红幅。

“我也住在该小区,非常担忧,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友souloflaw 发帖表示,《消防法》第22条中规定,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公司回复:建供应点的相关手续齐全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西苑新村小区所属的和平路街道牌湾社区。社区党委书记张维新告诉记者,他们也多次接到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但该供应点上级单位——江苏华达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蒋金华称相关手续齐全。

当天,蒋金华向记者出示了由市住建局6月份出具的“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市工商局7月出具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栏上写着: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销售,燃气具、气化炉、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家用电器、自动化设备、消防器材等产品的销售。蒋金华说,办理营业执照手续之前,他们先要到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安评报告,拿到安评报告后再到市燃气办申请办理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公司的相关手续现在已经办理齐全。

“目前小区居民投诉有两个焦点:一是两个大集装箱是否用来存放燃气钢瓶;二是供应站离小区居民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蒋金华解释说,这两个大集装箱是从其他地方移过来的,暂时存放在这里,里面是空的,为消除居民疑虑,月底前会将它们移走。随后,蒋金华让员工当场打开两个集装箱的大门,记者进门后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小办公桌。

针对居民多次提及的站点安全距离,蒋金华说,这里建的是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燃气钢瓶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很短,而且供应点离围墙距离有20米远,超过了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另外,供应站点里日夜有工作人员值守,并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设施,以确保安全。

相关部门: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据了解,用来建供应站的地块属于江苏润康冷冻食品批发市场,目前由蒋金华租用。当天,记者联系了该市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决定将此地块出租时,他们考察了该公司,而对方单位也提供了“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

小区旁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润州安监局,工矿科张科长告诉记者,该燃气供应点已经通过了安全评价,并于6月份取得了安评报告。针对附近居民产生的疑问,张科长要求该公司尽快建立公示栏,将实施的相关项目和取得的相关证件予以公示。

针对朱方路西苑新村附近燃气供应点有关情况,市燃气办相关负责人当天也给予书面说明:该燃气供应点是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储存规模核定为不超过3立方米(大约为84个15Kg钢瓶的体量),该供应点选址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并通过了安全评价(安评机构为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评价资质乙级)。天津滨海事故发生后,8月13日下午,市燃气办特邀江苏省知名燃气专家对该点进行复查,结论是符合国家规定要求。8月19日上午,市燃气办对该站进行现场测量,瓶库与居民楼的距离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对该站燃气泄漏报警设施进行测试,均运行正常。

设立燃气钢瓶供应点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吗?当天,记者又电话咨询了润州消防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不需要,消防部门对此没有强制要求。 (周本林)摄影 周本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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