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超市被诉销售假冒“王朝”干红
中院上周还审理了7件涉“解百纳”公司案件

发布时间:2015-08-22 00: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中法合营的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下称王朝公司),来镇起诉扬中某超市销售假冒“王朝”干红,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昨天上午,该案件在镇江中院开庭审理。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目前中院审理的涉及酒类商标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仅上周就审理了7件涉及“解百纳”公司的案件。

当天的庭审上,王朝公司代理人诉称,扬中某超市销售商标为“王朝”等字样的葡萄酒,这些葡萄酒并非王朝公司生产,但是使用的商标与王朝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给王朝公司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因此要求该超市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3万元。

扬中某超市则辩称,他们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虽然也销售“王朝”葡萄酒,但王朝公司所出示的假冒“王朝”葡萄酒并不是他们超市销售的。

由于双方在调解数额上争议过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从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市中院共受理酒类侵权案件24件。中院民三庭负责人王成瑶认为,涉及酒类的侵权案件增多,可以给经销商及消费者一些启示。对经销商来说,应该规范进货渠道,明显低于市价的葡萄酒,要谨慎进货。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维护自身的权益时,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最好不要毁损商品。对于难以保存的商品,可以通过拍照、摄像取证。(孙彩萍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