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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弯不避让,危险!一月两起死伤,悲惨!

发布时间:2015-08-07 1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经过驾驶培训的人都知道,车行路口拐弯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记者从扬中市公安交警大队了解,近期扬中市发生了2起交通事故,左转弯驾驶员却忘记了这一交规,或是疏于观察,或是抢时间,酿成了惨剧。

司机疏于观察七旬老人命丧车轮下

  8月5日早上6点多,张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沿滨江大道由南向北直行,在联丰港北侧路口左转弯时疏于观察,撞上了一辆沿联丰港北侧道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电动三轮车车主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肇事司机张某回忆,当天早上他驾驶变型拖拉机沿滨江大道由南向北直行,“速度在每小时30~40公里,一直在滨江大道最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到了联丰港北侧路口时,张某认为自己是个老驾驶员,且熟悉周围路况,并未观察路口两侧情况,直接左转弯了。

  就在张某的车头过了护栏后,一辆电动三轮车沿联丰港北侧道路由西向东突然冲了过来。张某避让不及撞上了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头盔的74岁电动车驾驶人被撞倒地,头部鲜血直流,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醉驾 一个不避让 一驾驶员被撞成植物人

  7月5日21点多,扬子西路烟草局门口发生车祸,一直行驾驶员郭某醉酒驾驶,一左转弯驾驶员周某不避让直行车辆,两人“嘭”撞上了,郭某被撞后成植物人。

  根据当晚的事发视频,当天晚上21点多,周某携带一乘客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市区扬子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草局东侧路口,越过中心实线准备左转弯。这时,郭某驾驶摩托车沿扬子西路由西向东驶来。周某避让不及,与郭某相撞。事故发生后,周某身体多处骨折,郭某则被撞成了植物人。

  经检测,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4mg/100ml,为醉酒驾驶。经警方认定,该事故中,当事人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向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郭某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醉酒后驾驶悬挂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左拐应避让直行 佩戴安全头盔很重要

  在这两起事故中,不难看出事故的原因,肇事驾驶员均忘记了“左拐让直行”这一交规。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则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在采访中,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交叉路口要注意观察,减慢车速,如遇到直行车辆应停车避让。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乘坐人应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夏季都是交通事故高发期,今年7月份,仅扬中市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50余起。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夏季高温季节行车要注意调节心情,在封闭的车厢环境内,人一旦烦躁,就会导致开车注意力不集中,遇到危险情况就很难避让,所以要尽量保持平常心。此外还要注意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合理的饮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中午开车可先用冷水洗洗脸,或活动活动四肢,保持头脑清醒。(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孙斌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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