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民生

AA制“群旅游”渐成时尚
市旅游局提醒:无执照没投保,慎去!

发布时间:2015-08-07 03: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参与方式简单,只需在群或论坛中留言即可报名;纯玩无购物,费用AA制……近年来,个别人组织多人响应组团出行的“群旅游”,受到越来越多人追捧,俨然成为一种旅游新时尚。然而,看起来价格实惠、随意自由的“群旅游”,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监管难、维权难、不安全等问题。对此,旅游部门提醒,“群旅游”有风险,市民选择要谨慎。

吐槽:说好的豪华旅游大巴变成了中巴

“之前在群里说好是豪华旅游大巴,结果到地方一看,只是一辆中巴车,看着都觉得安全性不行。”七月初,市民肖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带着孩子参加了某QQ群里组织的上海两日游,每人近千元的费用,让肖女士对这趟行程的品质充满了期待。“组团的人说,之所以把大巴改成中巴,是因为报名人数不及预期,但是跑高速的话,总觉得还是大巴车看起来更安全一点。”对于这次品质“缩水”的旅程,肖女士有很多不满。

另一位姓范的市民前不久也遭遇了“群旅游”带来的闹心事。范先生在某QQ群中报名参加了一个赴土耳其的团,不久后便听说土耳其发生了一些反华事件,范先生提出退团,但组织人员不同意。“像范先生这种情况,组织者不太可能退款,而‘群旅游’是一种自发组织,并不在旅游局的业务监管范围之内。”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苏玮说,在接待旅游投诉的过程中,像肖女士和范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随着社交越来越多元化,许多户外群体、QQ群及有关网站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纷纷组织外出旅游活动,但是这些“群”往往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因此这几年来,关于这方面的投诉屡见不鲜。

记者在QQ群、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发现,仅在我市,旅游相关QQ群、微信公众账号就有上百个。

猫腻:“AA”制背后仍有利润空间

“本活动为‘AA制’,即自助式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活动者本着自愿报名、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俱乐部及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在某户外俱乐部的活动公告中,这段话比较详细地申明了价格、风险以及一些免责的情况。

“‘群旅游’表面看起来价格实惠,撇去了旅行社的利润,行程也比较自由随意,不需要进店购物,不过,仔细分析还是有一些不易察觉的问题。”马先生是一位资深“驴友”,也常参与一些自驾游活动。他说,一些论坛和群在宣传旅游线路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车费、景点门票、餐费等,乍一听价格透明,群主只是活动的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但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当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就有了一定的差价,如果参与人数众多,产生的利润也就比较可观了。

提醒:无执照没投保,慎去!

“也有一部分游客认为,组织者付出了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情有可原,不用太过计较。”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处长李良武认为,“群旅游”真正的问题不仅在于价格可能会有猫腻,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安全没有保障。

根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营业设施、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以及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而《旅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也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李良武说,“群旅游”的领队大多是旅游爱好者,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培训,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或合同。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有旅行社责任险,用以保障旅行社和游客遭受意外事故时的权益,而“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在某俱乐部于某网络论坛上发布的户外活动招募信息中,记者也看到,整个活动期间购买的保险仅有3天户外专项险,保费12元。

“从监管角度来说,以‘群’为依托的这类旅游组织者,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即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很难收集证据,为游客维权很困难。”李良武说,“群旅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有些通过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有些参加的人甚至都不认识组织者,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很难举证维权。(记者 朱秋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