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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柜引发的劳动争议在增加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商场运营模式变了,各品牌、厂商独立用工增多,随之而来的商场撤柜引发劳动争议逐年上升。记者昨日从市仲裁院了解到,仅仅今年上半年,市仲裁院就调处了此类案件8起,涉及劳动者30余人。

我市某知名商场的营业员周女士等4人近日到市仲裁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清一色地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但她们诉求的单位并不是商场本身,而是浙江某服装品牌贸易公司。

原来,周女士等人早在4年前就进入该商场,负责某品牌的服装销售工作,但劳动合同并非是这家商场与周女士等人签订的,而是经营此品牌的贸易公司与其签订的,她们的工资奖金等也都是这家贸易公司通过转账发放。

今年5月,该贸易公司不再代理这个服装品牌,撤销商场专柜。公司通知周女士等人,她们有两个选择,要么到丹阳的销售专柜报到上班,要么干到月底结清工资走人。听到消息后,周女士等人觉得无法接受,在和公司交涉无果后扣押了部分库存服装,随后向市仲裁院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市仲裁院收到周女士等人的仲裁申请后,要求商场配合共同调处劳动争议。市仲裁调解员反复向贸易公司方面解释,公司经营专柜的撤销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由此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且又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应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调解员表示,公司安排职工到丹阳上班的做法,对于家住镇江的普通劳动者来说,不接受这样的安排是可以理解的。

调解员同时也向周女士等人指出扣押公司货物行为的不当之处。经过反复调解和多方疏导,最终周女士等人和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周女士等人尽快和公司完成工作交接。

近年来,我市商场商业运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商场自主经营转变为现在的品牌、厂商驻店经营为主,由此带来了用工方式的转变,即由过去的商场统一用工转变为现在的各品牌、厂商独立用工。市仲裁院负责人表示,经营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商场规避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但由于品牌厂商受市场环境、经营成本、合作期限等因素影响较大,频繁调整经营格局,撤柜、撤场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劳动者就业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导致此类用工产生的劳动争议逐年上升。(姚成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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