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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
公安机关已将肇事犬灭杀

发布时间:2015-06-18 07: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本网报道了“‘斗牛犬’咬伤2岁女童脸”的消息。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6月17日凌晨肇事犬被从外地追回,经女童家属辨认后由公安机关将肇事犬灭杀。公安部门对养犬人杨某予以治安处罚。另经派出所工作,养犬人已预付2万元医疗费供女童治疗使用。

据悉,该犬属于镇江市区重点限养区个人禁养犬种,不符合犬证办理条件。公安机关也表示没有为养犬人杨某办理过犬证。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主动会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犬类的长效管理。近期,针对部分网民对犬只扰民、伤人等事件的反映,市区犬类管理办公室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为期三个月的市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市区犬类管理办公室将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对市区路面发现狂犬、烈性犬等禁养犬只一律予以灭杀;对流浪犬、无证犬、不拴犬链等犬只一律予以收容留检;对驱使或者放任犬只伤人的,犬只一律予以灭杀,同时将对养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张杰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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