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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扬中市区现持刀绑架案 警方成功解救人质

发布时间:2015-04-13 17: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4月13日)下午,记者从扬中市公安局了解到,4月12日下午,扬中市区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一名女孩。警方迅速反应,成功解救人质。

  整个过程紧张激烈,但警方沉着冷静,反复与犯罪嫌疑人沟通谈判,最终成功化解了危机。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绑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下午3时57分,扬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扬中市区康宁路公共厕所附近,有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孩。

  报警后,扬中警方立即启动“关城门”预案。扬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桂林一面赶赴现场,一面调集武警、特警,通知相关技术人员赶到现场。

  警情发生6分钟后,警方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包围在扬子新村康宁路公共厕所西侧路口花池处,但犯罪嫌疑人持水果刀架在受害人脖子上,情绪非常激动。

  孙桂林介绍说,到现场后,由于扬子新村是人口聚集老小区,有上千名群众在现场围观。进入隔离区后,看到嫌疑男子手持10cm长的水果刀,架在一名女孩脖子上,两人背靠水泥墙坐在地上。

  距两人50厘米的地方,提前到场的巡特警队员正在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孙桂林立刻上前了解情况,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并递上矿泉水,缓解嫌疑人的情绪和诉求。

  经过了解,嫌疑人张某某41岁,徐州人,在扬中踏三轮车为业,和妻子带三个孩子,最大的16岁,最小的4岁。

  张某某怀疑自己妻子与同是外来的湖北籍段某此前有染,而妻子又连续多日失去联系。他多次致电段某,但寻妻未果。

  11日张某某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准备找段某问个清楚。昨天上午,张某某再次致电段某,询问妻子情况,但段某不予理睬,态度强硬。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张某某喝了两瓶喝酒,去段某19岁女儿小段打工的理发店,先让她帮自己理了发,并表示:“我可能要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12点再次喝酒后,张某某又来到小段店内,支付10元理发钱,并让小段帮忙联系她父亲,但没有联系上。

  15点多,累计喝了8、9瓶啤酒后,张某某第三次去小段店里,要求再次联系她父亲段某,遭到拒绝后,张某某拿出水果刀,将小段挟持。

  面对到场的警察,张某某依旧态度强硬,要求段某在1个小时内来到现场,与自己见面,并要求段某下跪认错,“看谁羞辱谁!”

  扬中刑警大队队长童国际介绍说,当时,警方已经安排了三个狙击点,随意准备应对意外情况。同时,将张某某的两个朋友请到现场,帮助劝说。

  孙桂林表示,在接触过程中,张某某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求警员后退到一定距离。同时,情绪激动的他,不断提出倒计时“还有50分”、“40分”、“30分”……当时不听任何劝说。

  孙桂林一面安抚张某某情绪,一面提出自己与人质交换的建议。但张某某一口拒绝,他说,自己已经犯罪,不能挟持局长,不想加重罪行。

  孙桂林立刻正告:“罪行的轻重不在于挟持什么人,而在于什么时候收手!”

  这时,受害人小段也发生了变化。劫持初期,小段还比较平静,神志清楚;一段时间后,小段体能下降,脸煞白,眼闭上,身体瘫软;一个小时左右,小段开始和嫌疑人争辩,用手去挡水果刀,进一步激起嫌疑人的怒火,用刀往受害人脖子上下摁,随时可能发生意外……

  孙桂林看到情况危机,伸出手,大声劝说张某某,不要一错再错,并表示只要他能交出刀具,警方愿意帮助他寻找妻子。在警方和朋友多番劝说下,张某某迟疑了几秒,将刀具交到了孙桂林手中。

  事后,孙桂林还来到看守所看望了张某某,张某某向孙桂林表示了歉意,并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孙桂林也表示,将帮助张某某寻找妻子。

  民警还对小段进行了心理疏导,让她的朋友将其接走。

  一场可能发生的绑架伤害人质案,就这样得到了和平解决。(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张杰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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