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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质疑联通:新办的4G套餐享受不到4G网络服务?

发布时间:2015-04-07 16:0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戴先生的手机显示3G网

  扬中营业厅的4G宣传

    金山网讯 “双4G、双百兆、全兼容”,iphone6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吸引着众多的消费者。然而,本想尝鲜的戴先生近日却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因为他在联通公司预存6299元话费,新办的596元4G套餐,在扬中当地却没有4G网络,金色的iphone6成了“烫手的山芋”。

    戴先生认为,新办的4G套餐却享受不到4G网络服务,根据"电信管理条例"和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联通镇江公司事先没有对其尽到告知义务,涉嫌虚假宣传,应该按照"退一赔三"退赔25196元。近日,戴先生聘请了代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疑问一:

    新办的4G套餐,享受不到4G服务?

    戴先生在扬中经营着一家企业,因为经常要在手机上进行单位业务的操作,所以一款网络好、速度快的手机,就成了他工作中的必备工具。为了更好地展开工作,2013年戴先生就在联通公司,用其爱人的名义办理了iphone5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当时办理的是每月386元的3G套餐。

    2014年11月中旬,戴先生在位于扬中市的联通营业厅看到了iphone6的宣传广告,为了能够享受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虽然iphone5的合约还没有到期,但是戴先生还是在联通公司网上营业厅选择了一款596元的4G套餐。下了订单后不到两天时间,联通公司就通过快递将iphone6手机包裹送到了戴先生手中,随同包裹一起送来的还有镇江联通公司的缴费发票,以及综合业务受理单。

    据戴先生介绍,这个596元的套餐是联通推出的预存话费送iphone6手机活动,他是用老号码3G套餐转的4G网络套餐,只要预存6299元话费,并开通两年每月596元的套餐,就可以送iphone6的4G智能手机。套餐内容包含每个月3000分钟的通话,11G的国内上网流量,然后每个月还赠送1个G的国内流量,一共是12个G的上网流量。根据约定,服务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生效后,即可按联通宣传单页的内容,享用4G网络高速上网的服务。

    本以为从此就可以享用4G高速上网,但是戴先生在使用时却发现,新手机的速度好像并没有提高,和以前用的3G网差不多,戴先生检查了新手机后发现,iphone6手机上根本就没有显示出4G字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依旧是3G。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疑问二:

    没有4G网络,却在销售4G套餐?

    内心充满疑惑的戴先生向扬中的联通营业厅和10010联通客户服务热线了解情况,这时他才发现,联通目前在扬中根本就没有4G网络。戴先生说,虽然没有4G网络,联通却在当地宣传和销售4G套餐。

    2014年12月8日,戴先生先后三次拨打10010联通客户服务热线,询问有关自己办理的套餐情况,以及联通公司在镇江4G网络的有关情况时,联通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目前4G网络在扬中地区没有覆盖。

    在位于扬中扬子中路的联通营业厅,戴先生指着营业厅正门上方的显示屏表示,上面正在播放着联通4G的滚动字幕,"联通推出4G DIY套餐,每月最低仅要8元,即可享受百兆网速度"。

    进入营业厅,在向工作人员询问4G新入网号如何办理时,工作人员递过来一张"沃3G/4G一体化套餐"资费宣传单,iphone6联通4G手机套餐资费从最低档的76元到最高档的596元,一共8个档次可供选择。

    当询问扬中是否有联通4G网络时,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联通3G转4G其实就是办理了一个4G套餐,扬中现在还没有4G网络,目前用的还是3G网,只不过4G套餐中流量增多了,费用上相对更加划算。”至于什么时候有联通4G网,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对于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说法,戴先生表示,自己办理4G套餐的时候,看中的就是4G的网速,现在自己的手机换了,费用也交了,但是享用的却还是3G网的速度。如果还是3G的速度,自己何必要换新手机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随后,戴先生拨打镇江市区10010联通客户服务热线,询问有关4G网络覆盖问题时,对方专门负责4G网络的工作人员表示,江苏除了南京和苏州,其他地区的4G网络正在优化当中。目前镇江只有一部分地区有4G信号,至于什么时候优化完成,对方表示也不清楚。

    疑问三:

    产品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在了解到联通公司在扬中并没有4G网络后,戴先生将自己的情况向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投诉。从戴先生手中的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回复上,可以看到回复的主要内容:"经查,镇江联通在4G业务宣传及办理时均未对4G网络覆盖范围进行充分告知,我局已要求镇江联通对照《电信条例》规定立即整改,对现有4G产品宣传产品宣传单页、海报、协议等进行梳理,在宣传中不得出现容易引起误解的措辞用语;严格遵守‘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规定,在为用户办理4G业务时,明确告知4G网络覆盖范围,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我局要求镇江联通与您联系致歉。"

    戴先生表示,在投诉到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后,镇江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曾打电话告诉他,联通公司已经将其596元的套餐改为396元的套餐。对此,戴先生感觉很是纳闷:虽然资费改变了,但是396元的套餐还是4G网络套餐,对于像他这样的用户来说,同样享用不了4G的网络。戴先生说,联通工作人员还告诉他,一旦从3G套餐转为4G套餐后,就不可以再将4G套餐转为3G套餐,所以只能将戴先生的合约改为396元套餐。

    对于镇江联通公司的处理结果,戴先生并不满意,他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向镇江联通公司讨个说法。

    戴先生的代理律师张德云表示,从主体行为来看,联通公司有提醒告知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义务。

    张德云认为,用户在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戴先生与镇江联通公司签订由3G套餐转为4G套餐网络产品服务协议,并使用4G套餐,协议于2014年12月1日生效,但是联通公司在扬中只有4G套餐没有4G网络,导致戴先生在联通公司消费6299元,联通公司却没有4G网络,属于商业欺诈行为,按照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联通公司应该退一赔三,合计25196元。

    (热线)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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