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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出事受损 前夫放弃索赔
法院:无效,保险公司赔6.8万

发布时间:2015-04-07 00: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将私家车出借给前夫弟弟使用,不料借车人使用不当出了交通事故。更令车主烦心的是,前夫曾出具放弃索赔承诺书,保险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日前,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被二审法院予以维持,法院认为借车人放弃索赔无效,车主张女士的请求得到支持。

去年1月,张女士购买了一辆轿车。同年7月,张女士前夫的弟弟向她借车私用,却在行驶过程中因为超车避让其他车辆而撞坏了路边护栏。经公安机关认定,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车辆损失6万元,路产损失8000元,保险公司定损确定了损失金额。

张女士向丹徒区公路管理处支付了8000元赔偿款,并于2014年9月将车送修并支付了维修费用6.9万元。然而,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事故发生后,张女士的前夫王某在公安机关出具了放弃索赔承诺书。对此,张女士不同意,于是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理赔。

承办法官何莉婷告诉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交的相关证明显示,车辆为张女士的个人财产,保单的被保险人也是张女士本人,因此王某无权作出放弃理赔的承诺,该承诺对张女士不发生约束力。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财产损失合计6.8万元。(润萱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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