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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运管部门将督促停运中巴车复班

发布时间:2015-03-24 01:1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图中大巴车为市运管处突击检查时发现的串线车辆

金山网讯 界牌至镇江班车停运经京江晚报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19日,市运管处对停运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决定第二天对串线车辆进行突击检查。20日,记者随市运管处一起对后巷镇(目前后巷、新桥、埤城已合并为丹北镇)的串线车辆进行了突击检查。市运管处表示将加大对串线车的打击力度,同时督促各方尽快恢复运营。

最新进展市运管处突击检查串线车辆

据市运管处介绍,界牌至镇江客运班线由丹阳市民生运输有限公司经营,共投入20辆29座客车。2014年12月24日,该线部分驾驶员擅自停运,理由是经营亏损,后来又提出界牌、后巷等地黑车和串线车扰乱了其正常经营,并提出由政府收购车辆,对人员进行补偿。

针对车主反映的黑车和串线车辆情况,20日,市运管处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天上午11点半左右,在后巷镇吴江大润发超市附近,半个小时就发现了两辆,一辆是开往高沟,另一辆是开往江口,市运管处现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取证。本月13日中午12点半,以及16日下午3点左右,连续两次采访中,记者共发现4辆大客车涉嫌串线经营,分别开往安徽、高沟等方向,运管部门也向记者调取了采访时的照片。

市运管处介绍,有少量从事丹阳至苏北、安徽、山东等地的长途客车,为了组织客源擅自将班线延伸至乡镇发车,客源组成部分多为长途旅客,对其线路本身影响甚微。同时市运管处称,打击违法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一直是运管部门的职责,丹阳运管部门对辖区内违规经营车辆的查处从未间断。仅2014年就查处无证经营“黑车”31辆(其中丹北、界牌镇区域16辆)、客车串线和站外带客案件232起(其中丹北、界牌镇区域56起)。界牌至镇江线停运后,丹北镇串线车辆明显增多,仅2015年2月份,丹阳运管处就查处了该区域客运车辆串线经营案件11起。下一步,运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非法营运、串线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停运原因外来务工人员锐减客源减少

市运管处介绍,停运的主要原因是客流量的减少。据市运管处统计数据显示,高铁、动车、民航等运输方式的快速发展,挤占了道路运输的市场份额,原来客源充足的班线客流大幅减少,如受沪宁城际铁路开行影响,丹阳至宁、苏、锡、常道路班线的旅客月均发运量,从2011年起每年以25%-30%的速度急剧下滑,丹阳至南京线2011年月均发送旅客24000人次,2014年仅为8000人次。据运河路客运站统计,界牌至镇江线每天的售票量从开行初期的近800人次锐减至停运前的100人次左右。

造成客源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市运管处分析,丹北镇作为丹阳的工业重镇,积聚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但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丹北镇外来人口急剧减少,以丹北镇某集团为例,2013年有职工1万余人,2014年职工人数仅约3000人,外来人口的急剧减少导致了丹北镇客运量的下降。随着市政府公交现代化提升战略的实施,开通了镇江至姚桥、平昌等地的城市公交,市民选择优质、低价的公交出行,很大程度上分流了该线的旅客。另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迅速普及,群众出行方式日益多样化,也是客源减少的原因之一。

关于收购主管部门只能协调不能强制

对于车主希望被其他运输公司收购的问题,市运管处明确,车主提出效益不好要求政府收购,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实际操作上都没有依据。镇江至界牌线路属于县际客运班线,线路经营权系经营者无偿取得,其经营效益的好坏应由企业自行承担,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而要求政府出资收购既无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先例。

同时,市运管处还明确,如果经营者不愿继续经营,可按法定程序申请歇业,或按照市场规律,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经营主体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洽谈,管理部门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来强制要求任何单位进行收购,只能从中给予必要的协调。

对于收购一事,市运管处称,市县两级运管部门积极协调该公司与相关企业商谈车辆收购事宜,目前已进行了三轮洽谈,但由于该线车辆车型老旧,收购企业无法将其投放到其他线路经营,而且该线驾驶员要价高,并要求安置人员,到目前为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法规提醒经营者停运180天,将被注销营运许可

市运管处介绍,界牌至镇江线停运,确实给丹北镇通过该线出行的居民带来了不便,为保持行业稳定、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运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12月26日,丹阳运管处对丹阳民生运输公司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复班,并多次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宣传政策规定,要求尽快恢复运营。

为了方便周边居民出行,丹阳运管处协调3辆临时运力继续从事该线运输,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但上述车辆于2015年1月29日被停班车主分别围堵于运河路汽车站和丹阳后巷镇,致其无法继续运行。在此情况下,运管部门要求运河路客运站做好旅客解释疏导工作,并安排乘客通过镇江至西来桥、镇江至常州、镇江至丹阳班车转乘。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目前,界牌至镇江线已停运3个月,运管部门提醒车主,如果停班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该线经营者仍不恢复经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运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予以处理。

另外,市运管处也强调,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权后,有连续提供服务、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的义务,经营者擅自停班不但有悖职业道德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法规,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做好相关车主工作,督促尽快复班,并要求相关客运站继续做好旅客解释疏导工作。(宋娜 吴辉)摄影 宋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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