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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施工时触电摔伤 转包方雇主共同赔偿

发布时间:2015-03-12 00: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男子张某获得车库建设工程合同后,将工程违法转包他人,未料工程施工中发生意外,造成施工人员伤残。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转包方与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8月,张某承揽了某单位钢架铁棚车库工程,之后将此工程转包给刘某。同年10月,刘某雇请姜某在工地施工,不料姜某在车棚棚顶干活时触电跌落受伤,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发后,姜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他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刘某认识到自己作为雇主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而案外人张某明知刘某不具备工程建设资质而违法转包给他人,也愿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调解,刘某最终赔偿姜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多元,张某自愿承担其中的2万多元。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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