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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醉驾祸及5方 事故后果令人心惊

发布时间:2015-01-15 02: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2014年10月5日,酒过三巡的王某开着面包车上路行驶,引发了丹阳后巷“10·5”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和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年轻女子身受重伤。昨天,市交警支队对媒体公布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细节。

2014年10月5日13时4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工业园路由西往东行驶,直行通过文华汽修店西侧交叉路口处时,避让在该路口内同方向右转弯的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而撞上同方向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随后又撞上同方向戴某停放在道路南侧路边的小型轿车,致使戴某轿车又撞上另外一辆安徽号牌的小型轿车。在这起突如其来的事故中,共涉及5方当事人,其中肇事驾驶人王某和电动车驾驶人徐某受伤,3辆汽车、1辆电动车受损。

在事故发生地的监控录像上,记者清楚地看到,在丹阳后巷工业园路上,肇事驾驶人因为避让一辆在路口不按规定转弯的面包车,将一名正常骑行的电动车连人带车直接撞飞。交警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王某提取血液。血检报告显示,王某当时体内的酒精浓度达到了每百毫升152.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4年11月11日,丹阳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遇有情况措施不当,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昨天,记者在丹阳采访时获悉,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王某和电动车驾驶人徐某被120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由于撞击力度很大,肇事司机王某可能高位截瘫;而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徐某今年才19岁。目前,事故治疗费用已近百万元,整个事故处理的费用可能要数百万元。(记者 景泊 通讯员 何志斌)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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