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贾某为自己的案件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一时想不开情绪激动,在接待室猛喝疑似毒药的黄色液体,干警发现后迅速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2014年,贾某起诉某公司,请求判令该公司赔偿未按期为其办理社保造成的损失34380元。开发区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了贾某的请求,贾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贾某败诉后,一直闷闷不乐,到镇江市中级法院“讨说法”。
法官耐心接待了贾某,可她说着说着情绪就激动起来,突然掏出瓶子猛喝瓶中的黄色液体,整个人好像快要晕倒。法院干警火速将贾某送往江大附院急诊室进行抢救。据医院介绍,贾某所喝液体是普通的感冒冲剂,对身体并无影响。经过说服教育,贾某放弃了继续“闹访”的念头。(兴园 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