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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实施“驾照新规”?假的!
不系安全带记3分等不靠谱的谣言每年都会被疯传 驾驶人应多关注镇江交警及时发布的各类信息

发布时间:2015-01-09 01: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网上关于“驾照新规”等方面的谣言又开始传,特别是微信朋友圈里“狼烟”四起,搞得一些驾驶人不知所措。如2015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驶乘员未满14周岁要被记分等,这些在网上被传了很多次的消息再度出现。昨天,记者联系了交警部门,针对这些谣言一一进行了辟谣。

传言1:2015年1月1日新《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开始执行

澄清: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发布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使用至今,没有重新修订,更不存在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件事。

传言2:闯红灯,记6分,罚款100元

澄清:违反信号灯规定,包括闯红灯和闯黄灯,根据法律规定,在我省范围内,现场发现和查纠的,都是罚款200元,记6分。但根据全国统一规定,目前闯黄灯暂不作处罚。而目前我市电子警察拍摄的闯红灯违法行为也没有记分。记者了解到,相邻的上海、浙江已经对非现场处罚实施记分,我省2014年底在苏州试点,也将在全省推广非现场处罚的记分。还是请大家关注镇江交警及时发布的各类信息啦。

传言3: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澄清:没有这么简单,酒驾分很多情况,需要视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罚,不可能笼统的一概而论。

传言4: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澄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记2分。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犯了同样的错误,也是同样的处罚。

传言5:行驶中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抽烟记1分,罚款100元

澄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我省的处罚是:罚款50元,记2分。

开车时吸烟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和开车打手机一样,处罚是:罚款50元,记2分。

传言6: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款50元

澄清:这是一个老传言了,还是一个不实的传言。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但我省目前暂不作处罚。虽然不作处罚,但要提醒两点:一是系安全带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不是为了逃避处罚,安全带是生命带,还是提倡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要求系上安全带。二是一些外省市对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是处罚的,比如浙江宁波,对此违法行为罚款50元。

传言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澄清: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传言8:超速驾驶,记6分

澄清:没有所说的这么简单,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

传言9:副驾驶乘员未满14周岁罚款200元记6分

澄清:没有处罚的规定。但要提醒广大车友,儿童乘车坐副驾驶非常危险,不要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在后排也最好配备专门的儿童坐椅。 (通讯员 何志斌 记者 张翼)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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