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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好“驱动”,法治镇江亮点缤纷

发布时间:2015-01-03 00: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作为电脑来说,有了过硬的配件,运行的速度将会飞快;对于汽车来说,有了过硬的发动机,奔驰的速度也会飞快;对于市民来说,生活在完善、全面的法治环境中,幸福感就会随之彰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执法部门具备强化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执法制度、人性化的执法管理、过硬的执法素养,是必不可少的“驱动”之一。

在法治镇江的建设过程中,不断涌现出“自我纠错”的工作模式,也正是这种模式,让法治镇江变得清晰且触手可及。

成立执法服务中心,推动良性运转

2014年7月份,我市成立了执法服务中心,制定了《镇江市公安局执法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和《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态月度研判会制度》,明确了执法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研判监督工作重点。

截至目前,已经召开了月度执法研判例会四次,对每月执法办案、各部门检查监督、网上涉警舆情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共下发《执法质态研判通报》3期,《任务交办单》25份,通报各部门检查发现的执法问题20条,解决案件管辖、定性等方面执法难点问题4条,有效推动了全市执法质态良性运转。

2014年,全市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中,制定了《镇江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服务打击治理“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收集、整理办理“两盗一骗”案件政策法规及参考汇编,确保办理两盗一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既系统全面又简约统一。

在投入全市三小车集中整治活动中,抽调专人开展法律保障工作,编写相关执法指导意见和法律宣传告知单,配合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提高法律保障。

针对近年来一些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由于身体患有重大疾病,难以羁押,影响了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形成较为严重的治安隐患,我市制定了《关于对患有重大疾病且具有现实危害的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强收押收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涉毒人员收押、收戒的工作要求和分流处理的措施要求,有效避免了涉毒人员恶性案(事)件的发生,也为各部门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处置此类事件适用法律准确,处理高效规范。

截至目前,审核各类行政案件18件,行政处罚119人,评查领导批示案件6起,信访案件12起,不构成犯罪不捕案件7起。

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促进执法公开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根据《镇江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认通知》要求,对涉及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认继续有效4件;审核《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3件;办理《镇江市区门牌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及会签15件;审核省厅、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27件,市公安局各类合同文本56件,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及合同文本签订工作。同时,逐项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组织对全市行政权力进行集中梳理,审核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项,调整2项,暂停行使3项;向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上报行政处罚事项1028项,行政强制事项15项,细化自由裁量标准2151条,并录入政府权力阳光统建平台。围绕深入推进开展执法公开,市公安局选择扬中市公安局作为试点单位,指导帮助建立执法公开专网,制定《扬中市公安局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力争打造成全省的执法公开样板。

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法治镇江另一个体现点在于,坚持公正处理复议案件,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复核工作实际,将行政复议、刑事复核作为公安机关自我纠错和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渠道,认真做好每一起案件申请人的接待、受理、解释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复议申请人的满意度。

坚持依法审理复议案件,不因被申请人系市公安局下属单位降低审理标准,对被申请复议单位的错案坚决予以纠正,对部分不当处罚发送复议建议书。2014年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1起,下发复议建议书2份。

推行阳光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市政府阳光复议工作试点单位建设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阳光复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处罚、复议决定公开”专栏,设置行政处罚结果、复议机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复议相关法律法规等子栏目,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按照依法、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原则。

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杜绝执法不公

认真开展网上巡查和飞行检查工作,2014年,市公安法制部门先后组织网上巡查26次、“飞行”检查6次,发布通报5期,纠正基层执法不规范问题38个,对其中14名民警的执法问题进行记分考核。其间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及时纠正个别刑事案件存在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久拖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法制支队还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三类”涉案人员专项清理活动,对“另案处理”、诉后撤回、未进程序等涉案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了立案侦查的“另案处理”人员249人、诉后撤回人员393人、未进程序人员1334人,要求逐人逐案见底,杜绝执法不公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每季度从各执法监督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每月从各地、各部门抽调卷宗,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考评涵盖了接处警、涉案财物管理、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消防案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执法信息化系统应用、执法安全管理等多项执法内容,组织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行家里手开展卷宗的阅卷工作,坚持从阅卷中发现深层次问题。2014年已先后核查刑事行政卷宗650件,核查警情1000余条;发布各类通报16篇,发现各类执法问题320个,核查检察机关监督问题23条,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有力提升。其间还在全市105个基层所队广泛开展“执法安全零事故、执法办案零过错、执法服务零投诉”的“三零所队”创建活动,每月通报创建结果,对未能连续一年达标的基层所队,在等级评定时予以降级。(记者 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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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事例 彰显法治公平公正

采访中,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发生在2014年的2个真实事例,彰显了我市法治镇江处处体现的公平、公正——

2014年7月至8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牵头组织纪委、督察等部门,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专项检查。其间检查组认真对照公安部、省厅有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管理标准,对全市70余个派出所进行“地毯式”专项检查,共发现执法安全隐患34处,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16条。如检查发现市公安局刑警、经侦、治安支队,丹阳市局大泊派出所、新区分局丁岗派出所等办案单位存在办案区未与办公区硬隔离、安全防护实施配备不到位、安全隐患排除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立即下发停止使用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进一步完善场所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截至目前相关办案场所全部整改验收完毕,投入使用。

2014年4月30日,受害人刘某向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认为新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解某殴打他人案件时,对行为人解某处罚偏轻,要求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支队民警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听取了复议申请人及违法行为人的诉求和辩解,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确凿,但处罚决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严重问题,法制支队在依法作出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认真做好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既纠正了执法不规范问题、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化解了矛盾争议、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法治建设情况以及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今,镇江在法治建设这条“铁轨”上,正处于全面提速的过程中,并且速度将会越来越快!(记者 张翼)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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