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国家近期出台文件,在现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免征税范围。
为让这项惠及民生的税收新政及时落地,丹阳国税部门加强对外宣传,让小微企业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国家优惠政策,并从早从紧开展摸底调研,适时对原月销售额在2-3万的纳税人进行免税定额调整,及时让政策红利落地。
据统计,丹阳全市有2.8万多户小微企业因政策调整将符合免税条件,年免征增值税6000余万元,较政策调整前增加2600多户,增加享受免税2200万元。(高琴美 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