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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投诉不容乐观 “双十二”更要理性消费

发布时间:2014-12-12 00: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双十一”硝烟尚未散去,“双十二”又如期而至。“双十一”你遇到过消费陷阱吗?昨日工商部门发布“双十二”消费警示,“双十一”你曾掉过的陷阱,“双十二”可别再次掉进去了。

据工商12315投诉平台统计,从11月11日至昨天下午,12315共受理网购消费者投诉8件,咨询81件,投诉与去年持平,咨询比去年增长20%。投诉的问题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价格明降暗升、实际产品与图文不符、缺货取消订单、假货、退换设置门槛等。在“双十二”即将来临之际,工商部门公布了“双十一”期间典型网购投诉案例,并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二”理性消费。

上月17日,市民张女士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反映她11日凌晨抢购的化妆品,网店宣传为了“双十一”从1198元直降到888元。而在16日,张女士同事网购中发现这款产品9月份原价688元,她感觉上当了。“我们买东西图便宜,卖家就用这种明减价暗加价的手段欺骗我们消费者,太气人了!”张女士说。

“双十一买的货,到现在还没发货,最后却被告知没货。”11月18日,市民姚女士说,在“双十一”当天五折抢购了一个名牌包,一个星期过去了卖家还没发货,联系卖家后得知没货了,最快要一个月才能发货。

姚女士说,“双11”当天凌晨,她熬夜秒杀了一款数千元的五折名牌包。“开始以为网购高峰发货会慢点,结果等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收到货。”姚女士查询发现,卖家根本就没发货。通过询问,卖家告诉姚女士没货了,至少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再发货。“下单时明明显示有库存,而且也可以下单,怎么突然又说没货了呢?”姚女士立即向客服提出延迟发货的赔偿等事宜。

镇江工商局12315提醒市民,在商家活动期间,一些不诚信商家会暗中提高商品原价,再打折优惠误导消费者,甚至部分商品的折后价比原价还要高。“双十二”来临前,消费者可以使用比价软件就关键词进行相关搜索,也可以比较该物品30天内的价格波动情况,以防被骗。

一旦发生纠纷,由于本地工商部门无法监管到外地的商家,维权的难度会比较大。消费者可以先自行与卖家进行协商,要求卖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卖家不能按照规定赔偿,电商平台都有自己的维权途径和维权团队,消费者可以先通过平台投诉,等待电商客服的介入。如果还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其他维权机构投诉。(辛扬发 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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