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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有攸归:京口交警约谈抛洒滴漏混凝土车公司
同时要求混凝土车必须做到“一车一袋”

发布时间:2014-11-18 1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路面脏乱谁之过?”、“路口撒下一地混凝土,一走了‘事’?”,近日发生在市区花园路近小米山路的混凝土车抛酒滴漏混凝土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交警部门的重视。今天(11月18日)下午,市交警支队京口大队联合京口区城管局对该混凝土车辆所属公司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月16日下午5:00左右,一辆混凝土车经过市花园路近小米山路时,车上的搅拌桶突然发生故障,停止了转动,致使搅拌桶内的混凝土流出并抛撒到路面上。待驾驶员发现时,路面上已经形成了一条长20余米的“混凝土带“。由于当时正值下班高峰,车流量很大,“混凝土带”经过车辆反复碾压后,周围尘土飞扬。此事件经《镇江日报》和《京江晚报》媒体报道后,引发市民网友热议,交警部门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查找责任车辆,并于今天下午对江苏兴澳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经记者了解,责任车辆所属江苏兴澳混凝土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车队负责人谢某称,混凝土之所以漏撒,一方面是因为车辆老旧,公司对车辆的检修不及时;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驾驶员的经验不足,加之粗心大意,并没有注意到搅拌桶出现了故障。交警部门对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教育,并责成该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进行整改,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京口交警大队大队长仲恭现场对江苏兴澳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四点要求,一、经常对老旧车辆进行检修,“病车”坚决不能上路,同时必须办理行驶路线通行证;二、混凝土车、渣土车出工地前必须清洗;三、严禁车辆超载;4、车辆必须做到“一车一袋”,即混凝土车上路前必须在搅拌桶尾部套上袋子,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混凝土抛洒滴漏。

  以上四点要求不光是兴澳要执行,所有的混凝土公司都要按照这样的要来来管理和执行,其中对“一车一袋”的要求混凝土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这周只是告知,从下周开始京口交警大队民警将上路进行检查,仲恭对记者说道。

  对于16日江苏兴澳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混凝土车的抛洒事件,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驾驶员和所属公司都做出了相应处罚,同时要求他们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车辆才能上路行驶。(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钟瑞良 记者 解斐 郭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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