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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蓉高速镇江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幸未造成伤亡

发布时间:2014-11-15 00: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5名乘客刚被交警护送至应急车道,他们停在第一车道的故障车就被追尾。车辆被撞击后,现场旋转了180度停在了第三车道上。13日清晨,沪蓉高速镇江段上演这样惊心的一幕。追尾车辆上两人幸免于难。

    13日清晨6时左右,镇江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教导员柳书诚驾车在沪蓉高速公路常规巡逻。当他巡逻至南京向上海方向21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鄂S号牌的别克轿车停靠在第一车道。车旁有5个人,而没有在车后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

    “当时天刚蒙蒙亮,能见度不好,虽然路上车辆不多,但过往车辆车速都比较快。”柳书诚立即将执勤警车停放在应急车道,拉响车载警报器,跑向别克车辆。

    得知车辆因故障无法移动后,柳书诚当即决定将5人护送到应急车道上。就在5人转移到应急车道的一刹那,只听见身后“嘭”的一声,一辆本田轿车径直撞上了别克轿车车尾。 撞击的冲力巨大,别克轿车现场旋转“漂移”了180度后,停在了第三车道上。好在追尾的本田轿车气囊全部打开,车上两人并未受伤。

    接受调查时,驾驶别克轿车的包某称,事发前他感觉车子碰到了障碍物,车子转向发生故障,一时慌乱不知所措。他就将车停靠在第一车道内,车上人员也没有转移到安全地带。车上没有反光三角牌等警示设备,所以他只打开了双跳灯。所幸镇江高速交警及时出现处置,才避免了事态恶化。

    高速交警介绍,车辆必须配备三角牌等警示标志。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应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则应当转移到应急车道护栏以外,立即报警等待救援。如果车辆确实无法移动,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并扩大示警距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谈德捷 解斐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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