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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警方重拳打酒驾 两男子将被追究刑责

发布时间:2014-10-24 05: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连日来,镇江新区交警大队在辖区不定期开展集中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当场查获两名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男子。日前,两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人被执行刑事拘留,一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21日,镇江新区的蔡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赵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银河路路口时,与停在路口等信号灯的邹某驾驶的轿车相碰,导致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镇江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调查中发现,蔡某身上有股浓烈的酒精味,且回答民警询问时口齿不清,民警随后将他送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查。经查,蔡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未经登记,此外,血液检测乙醇浓度高达235mg/100mL,超出醉酒临界值近3倍。目前,警方已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蔡某实施刑事拘留。

8月17日,镇江新区交警大队在通港路与金港大道路口设卡查酒驾。晚上8点多,解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停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解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逾期未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且涉嫌酒后驾驶。经鉴定,解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6mg/100mL。解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10月11日,经新区公安分局批准,解某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上述两起案件将由交警大队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追究蔡某、解某两人的刑事责任。(赵竹生 徐伟 胡四荣)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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