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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湾小区垃圾一周无人清 本网记者调查成因

发布时间:2014-09-09 18:5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楼下未处理的垃圾

金山网讯 中秋前夕,有网友在金山网镇江论坛网络发言人中发帖求助,称镇江枫林湾小区已连续1周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致使小区内环境脏乱。网帖发出不久后,便迅速引发网民“口水战”:一方网民认为社区、街道不作为致使小区环境脏乱;另一方则认为,是小区多数业主不交物业费引起。中秋过后,虽有网民反映小区内垃圾已经得到清理,但网络论战仍不见消减。9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枫林湾小区就此事展开调查。

小区脏乱受聚焦 城管介入协调

“枫林湾小区位于学府路36号,于2007年建成投入使用,临近青年广场商圈与学府商圈,生活娱乐教育配套设施齐全……”这是镇江某房产网对枫林湾小区的介绍,按此理解,枫林湾小区应是今年来镇江中心城区地理位置、物业管理、设施配套较为优越的一个小区,但9月7日一则网帖打破了多数人对于枫林湾小区美好的遐想。

“小区的生活垃圾近一周无人清理,住宅楼下便恶臭难闻,整个小区是没人管了吗?”9月7日,在网友反映枫林湾脏乱现状后,金山网市民记者顾华琪于当天上午去到实地探访,发现枫林湾小区内多数住宅楼下垃圾堆积、漫溢情况严重,小区绿化带、道路旁废弃旧家具也是随意丢弃,楼幢间防盗门几乎全烂坏,小广告牛皮癣尽现眼中。

根据以上信息,市城管局回应表示,枫林湾小区为封闭式物管小区,清扫保洁由物业自行处理,物业与环卫签订协议,在小区外设置三个清运点,由物业将垃圾投放在清运点,然后由环卫拖运走。目前环卫每天都去这些点进行垃圾清运。关于网帖中反映的几处垃圾外溢的情况,京口环卫所在多次沟通物业后,已于9月8日上午对垃圾进行了清运。

小区内废弃物不少

8年换4个物业 “垃圾不收是督促居民交物业费”

9日下午,本网记者与市民记者顾华琪来到枫林湾小区,发现小区内生活垃圾大部分得到清理,只余两三处仍显脏乱。但丢弃在小区绿化带、道路边的废旧家具仍旧未清理。

在小区内,记者正好碰到负责保洁小区卫生的两名保洁员。与之攀谈后,记者了解到,原来从9月初开始,小区内已近陆续停止了垃圾清运,问其原因,两名保洁员直言不讳,“因为很多住户不交物业费,他们不交钱,我们的工资都不晓得从哪里来。”

随后,记者来到枫林湾小区所属的宝塔山社区物业管理站,相关负责人徐主任向记者介绍了枫林湾小区的部分情况。据徐主任介绍,枫林湾小区从2007年年底投入使用至今,由于物业费难收,八年不到小区就换了4个物业公司。

由于没有物业再进驻小区,宝塔山社区于2013年5月正式托管枫林湾小区,当年9月开始向小区居民收取物业费。“我们接管后,物业费收取工作也一直不理想,只能反复上门征收。”徐主任表示,为优化小区环境,社区接管后将原来损坏的垃圾桶全部置换,并从京口环卫购买了40个大容量垃圾桶,供居民处理生活垃圾。“这次让保洁员停掉部分单元垃圾清理的工作,也是我们督促居民交物业费的一个方式。”徐主任表示,此举也很无奈。

社区物管去年固定收入36万 今年只收了1万元

小区环境脏乱直接涉及到该小区居民的利益。业主刘女士和王女士按时交了物业费,但眼见小区目前的状态情绪很激动,“小区里大部分业主都不交物业费,还想得到好的管理,这怎么可能?交多少钱享受什么待遇,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业主卞先生则不这么认为,“我每月在水费中交了五元清扫费,为什么还要交,现在小区环境这样,就是社区不作为”。

随后,记者又来到正东路街道宝塔山社区综治办,宝塔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陈达政告诉记者,社区从去年9月正式对业主收取物业费,至今年9月,一年来社区物业固定收入为36万元。其中包括,停车费15万元、小牛津幼儿园租赁费6万元、物业费15万元,其中每年除了15名物业工作人员2万元左右工资外,还要用于业主房屋漏水、开裂、地基下沉、单元楼防盗门更换、维修等。

陈书记介绍,枫林湾小区共80个单元,目前已交物业费的单元聊聊可数,“为了督促居民交物业费,只有在每个单元缴费率达到50%时才派人打扫楼下垃圾,”陈书记表示,此举实属无奈,这样做也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

至于有部分居民认为每月水费中代扣的5元钱即垃圾清运费,所以不用再交物业费的说法,陈书记表示并非如此。针对该问题,市城管局给出回复:居民缴纳的自来水水费中代扣的5元/月/每户的生活垃圾处置费,主要是用于居民在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填埋、焚烧的后期处置费用。

物业费收不齐造成了小区管理的缺失,陈书记坦言没有金费是管理困难的症结所在,“今年去收物业费,才收了1万元。”

居民张贴的倡议书

居民痛发倡议书 呼吁居民自觉缴纳物业费

“各位枫林湾小区居民,我和大家一样是小区的一员,今日小区环境因部分居民物业费未交导致整个小区垃圾无人处理,又见脏乱差,心里很难受,其实大家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存空间,能否站在共同的利益上,换位思考下小区的未来……再请物管9月底前一家一家上门收取物管费,如果还是出现拒交物管费的,麻烦物管记下来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在小区的宣传栏上,记者看到这一份言辞恳切的倡议书,小区保安告诉记者,这是一位住户张贴的。

枫林湾小区物业费难收已经迫使物管工作难以为继,对于这一现象法律法规中如何规定?记者从市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镇江市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就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发布实施意见。意见中规定,金融部门要将经法院判决确认属业主恶意欠缴的行为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金山网记者 万嘉)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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