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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深入开展剧毒、易制爆相关燃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19 11: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8月2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后,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严格按照省、市“五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剧毒、易制爆相关燃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严防严控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昨天(8月18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的民警们先后来到位于丹徒区的江苏长山爆破有限公司库房和丹阳市的江苏中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在江苏长山爆破有限公司库房的监控室内,记者发现,只要有陌生人进入库房范围,报警系统就会发出警报声。“因为我们的库房存放着炸药和雷管,是易爆物品,具有危险性,所以库房的位置是远离人群居住的深山中,平时就只有我们的工作人员和每天来检查的派出所民警。我们库房的工作人员全是持特种证件上岗的,任何陌生人和非工作人员是不能靠近库房的,而且进入库房是不能携带任何电子产品,手机必须关机。同时对库房的监控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并且是跟市公安联网的。”库房负责人对记者解释道。

  据记者了解,除了正常的监控外,治安部门还要求库区实行24小领导带班值守,并将以前巡逻时间缩短成一小时巡逻一次,同时为巡逻人员配置了“电子巡逻棒”,巡逻人员什么时间到位的,多长时间巡逻一次全部由电子系统记录在案,加强对库区周边的安全巡逻制度。

  “我们要求当地派出所民警每天都要来库区对物品的数量、领取记录和值班日志等进行核查,检查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同时对该区域进行24小时联网监控;并要求物品必须双人保管、双人领用、领导签字、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领取。”丹徒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问玉健对记者说道。

  当记者准备离开库区时,被要求登记,“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严格登记。”

  下午记者跟随市治安支队危化品在江苏中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8.2”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以来,公安部门加强了对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检查,企业也根据公安部门的整改意见积极进行了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记者了解到,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是液氯,是公安部门重点监管企业。由于危险性高,保管要求同样也是相当严格,从采购、保管到领用,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液氮的领取必须要有五人签字才行。 

  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副大队长熊壮告诉记者,为提高涉危单位业主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公安机关与辖市区易制爆单位均签订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责任状》,明确了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责任,通过组织警力采取电话抽查、夜间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地开展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整改事故隐患。8月份以来,已检查涉危单位65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0余条。

  检查过程中,治安民警还立足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各项措施,切实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加强对应急设备的检测检验,确保完好有效,保证随时能够完成应急任务。(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潘东方 赵强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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