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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2号”行动首日 镇江交警查获2起酒驾

发布时间:2014-08-10 01: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青奥会的顺利举办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江交警部门从8月8日至10日,开展为期3天的“利剑2号”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影响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行动首日,即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

    8日晚上8点30分,健康路岗亭处,一辆缓慢前行的本地牌照车辆进入民警视线。经测试,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50毫克/100毫升。在检查中,记者发现驾驶人今年三十来岁,持有A1、A2、E照,驾龄已有14年。面对记者的摄像机,驾驶人遮遮掩掩,不时挡住记者的镜头,躲避记者的采访。

    晚上8点多,六普岗亭处,民警正在逐一检查过往车辆,突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路边,车里两人影似乎在互换位子,民警立刻上前。驾驶员巫某看到民警后神色紧张,说话支支吾吾,车里弥散着一股酒味。民警将两人分开单独进行询问。经查,当天车主巫某与老同学聚会,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老同学回家。在远处发现民警查酒驾后,巫某立刻停车想与没有喝酒的老同学互换位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46毫克/100毫升。巫某近40岁,持A2驾驶证,驾龄11年。

    根据法律规定,以上两人均为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同时,由于两人也均拥有A类驾驶证,驾驶证将被降级。拥有A1A2驾驶证的,将被降为A2A3驾驶证;拥有A2驾驶证的,将被降为B1B2驾驶证。

    (何志斌 姜萍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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