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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将于11月22日开考

发布时间:2014-07-24 16: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镇江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将于11月22日开考。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个人考生可在在江苏旅游政务网上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其它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5日。

    本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考试时间定在11月22日、23日两天。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讲解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

    2014年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凡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并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考试通过。(李良武)

    附录:关于江苏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旅游主管部门、市属各旅行社、各旅游院校: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导游队伍,加快推进旅游强市建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苏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各辖市旅游局、各旅游高职院校等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或在校生在江苏旅游政务网上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其它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个人考生考点选择: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外省市或本省跨市考生选择持有暂住证所在地的考点。

    网上报名的开通时间为7月10日9:00,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个人考生和集体报考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的省市旅游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

    确认及缴费时间:8月11日—9月15日(双休、节假日除外),确认期间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确认地点:镇江市旅游局,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行政中心主楼15楼1536室。(可乘坐公交车D4、109、60、51、18路到行政中心北站下,118路到行政中心西站下,113路到行政中心东站下。)

    报名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网上下载的信息确认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增考和异地换证类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发证日期在2012年2月29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2年2月29日前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2年2月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在校生须是应届毕业生方具报考资格。

    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报考材料,需由各市初审后,将确认其报名资质的有关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局人教处,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报名资格。

    三、考前培训

    为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实际应用能力,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市旅游局推荐的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接受培训。

    四、考试安排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和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2014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皆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

    4.笔试时间 11月22日  上午0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下午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23日  上午0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需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外语考试资料可选用旅游教育出版社编著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不得少于25分钟。

    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严格按照《2014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2014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相关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手册范围。

    2.为规范外语现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对于英语报考人数未超过10名,或英语以外其它的外语语种报考人数不足5名的地区,不单独开设外语现场考点,由省局统一安排。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英语考生将安排到就近考点代考,除英语外的其它外语语种考生由省局统一组织现场考试。省局在现场考试期间,将派人巡考,以保证全省考评的公正和公平。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可于2014年11月10日起,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的“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合格标准

    今年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凡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并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考试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亦不予补考。

    (五)加分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我省国际旅游市场,2014年全省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六)成绩公布及发证

    2015年2月上中旬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5年3月中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后,需参加相关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按规定申办导游IC卡。

    五、考试用书

    1.考试用书: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3年6月第14次印刷及2014年5月第15次印刷,24元/本;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14年5月第16次印刷,22元/本;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14年5月第1次印刷,22元/本;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第1次印刷,24元/本;

    以上所列考试用书,《导游服务技能》和《导游法规知识》今年均作了修订,请考生购买2014年5月印刷版次的教材;《导游基础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今年未有调整,考生可购买2013年及以后印刷版次的教材。

    2.参考资料:

    《2014年导游资格考试大纲》,6元/本;

    《2014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8元/本。

    六、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元/人)。

    培训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文件苏价规[2013]2号《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七、相关要求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市旅游局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政策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培训质量和培训收费的监督管理。抓好培训师资建设,注重培训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联系人:朱进、周昶,联系电话:80823788、85242760。

    附件: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镇江市旅游局

    2014年7月8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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