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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丁卯一家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被查

发布时间:2014-07-11 04:4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新区丁卯某超市因销售的阿克苏红枣加贴保质期标签、全新鸟眼尿布未标生产日期、旺日子仙贝食品超过保质期,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近日,工商执法人员对丁卯某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阿克苏红枣外包装上加贴了保质期为12个月的标签,覆盖了原包装上印制的保质期为9个月的标注。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食品标签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另外,超市销售未标生产日期的全新鸟眼尿布和已超过保质期的旺日子仙贝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检查现场,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涉嫌不合格商品进行了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郭福强  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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