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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多平方房产淘宝上卖了千万元
位于解放路,原产权人负债难还,被法院网上变卖

发布时间:2014-06-26 03:5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随着一笔高达955.768万元(先前还交付了50万保证金)的钱款一次性打入润州法院账户,该院在淘宝网上首次网络变卖财产取得成功。这是润州法院网络拍卖变卖财产以来所处置的最大单价的财产,也是全市范围内成交的第二宗千万元以上的财产,网络变卖成交为买方节省了高达几十万元的佣金费用。

该房产变卖价为1005.768万元,镇江某商贸公司于6月13日上午10时一次出价竞得该财产。

借钱不还,被判房产抵债

涉拍房产原为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的火锅店,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沈某、丁某夫妻以经营需要周转为由,先后多次向郑某借款共计210万元。后沈某、丁某未能及时归还借款。郑某诉至润州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沈某、丁某所有的位于镇江市解放路某号二层房产(建筑面积843.53平方米)进行了诉讼保全。

2013年3月,法院判决沈某、丁某归还郑某借款21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沈某、丁某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因房产位于解放路繁华地段,房产面积大,价位较高,经过3次传统拍卖未能成交。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启动变卖程序。在法定的60天期限内对变卖设置了三个阶段,争取较高的成交几率。另外,针对潜在的竞买人,该院一方面选择发行量大的媒体刊登变卖公告,另一方面通过执行人员的口口相传,尽可能扩大影响范围。在变卖开始前,网上已经有人报名准备竞价。

记者从网络变卖公告中看到,该处房产起拍价为1005.768万元,保证金50万元,评估价1396.9万元,报名人数为两名。

6月12日10时变卖开始后,经过24小时的竞价,最终有人出价竞得该财产。竞价结束后,网拍操作人员积极联系竞买人,提醒6月20日为余款付款时间,淘宝客服还提醒竞买人付款时间以网络公告和竞买须知为准。

网络拍卖,有人应价即成功

执行法官居有祥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财产3次拍卖不成,申请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不动产转入变卖程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为变卖价格,变卖程序的网络拍卖与通常的网拍不一样的是,一人应价即可成功。

记者了解到,由于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火锅店期间,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并向多人借款。该1005.768万元拍卖款到位后,银行将优先享有抵押权,剩余款项将由郑某和其他多位债权人根据债权比例分配。(润萱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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