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拿着公司的薪水,却干着“吃里扒外”的勾当,将公司的原材料偷偷运出卖给他人。近日,句容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某、林某、李某和吴某等9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有期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查,被告人潘某是句容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垃圾承运人,负责该电子公司的生产垃圾清理和托运工作。在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潘某买通公司塑胶部的领班林某、组长李某以及保安吴某等人,将生产原料从库房运入垃圾车,偷偷运出公司,卖给个体废旧物品收购者张某。
经查实,潘某等人先后189次将塑料原料包混在垃圾车中运出销售,共计侵占塑料粒子7700多包,重155余吨、块状塑料350包,重3.5吨,合计价值人民币80多万元。(景泊 罗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