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把镇江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发掘好、保护好、利用好,切实提高镇江历史文化名城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传承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266处国家、省、市县三级文保单位的“两线”划定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的《镇江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荣获“2013年江苏省文物法治实践十佳案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就抓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他要求,文化遗产保护认识要更加深刻,全力做好镇江文化历史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更加扎实,以“尊重历史、活化传承,系统梳理、科学规划,以民为本、留住乡愁,注重特色、品质为先”为目标,不断彰显城市文化特色,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与发展结合得更紧,紧贴城市建设、旅游发展和城市精神,提高镇江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文化遗产保护合力要更大,着力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常态化文保体系、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营造社会化文保氛围,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苏、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出席会议。副市长曹丽虹列席会议。(陈杰 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