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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29 07: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五一”假期将至,在景区周边用餐能不能令人放心?我市适时在全省出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明晰了景区餐饮的责任主体及具体监管手段。

  4月21日起,我市启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前期调查摸底,“三山”、西津渡、金山湖、南山景区周边百米内餐饮服务单位有100多家。

  市食药监局餐饮保化处处长吴嵘解读了《办法》——从事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游客、旅游团队应与自身供餐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规模接待;应强化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格索证索票。只要接待100人以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向当地餐饮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并按规定留样。同时,鼓励旅行社、导游引导游客在量化分级等级在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逐步淘汰旅游景区的C级单位,提升A级单位比例。

  今年“五一”假期将成为新《办法》小试牛刀的首个假期。目前,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对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欢迎市民或游客拨打0511-88985110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翟进)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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