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卖得39.6元被罚2万 药店违法售药受处罚

发布时间:2014-04-21 01: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年来,内容夸大甚至虚假的药品、保健品广告充斥人们的生活。去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产品在行政区域内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近日,市食药监局针对我市一家药店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召开案件审理会,开出2万元“罚单”,据悉这也是我市三年来开出的首张药品类“罚单”。

一直以来,国家对药品、保健品的销售有着明确的管理,即使货真价实,也有可能因为虚假广告环节、违规销售,被临时叫停,限期整改后才可重新上架。在市食药监局药品稽查处,陈德新主任告诉记者,自2007年至今,共有248种药品、保健品在江苏省被暂停销售,其中今年以来,已经新增了3个品种,“虽然数目众多,但对于药店经营者而言,只要每天及时浏览省食药监部门的网站,就可以对国家禁止、暂停销售的药品、保健品种类心中有数。”

今年2月17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市区步行街附近某药房正在销售的止咳定喘丸和萘哌地尔片,已经分别于2013年7月24日和2014年1月2日被江苏省食药监局责令暂停销售,至今仍未恢复,这意味商家对两种药品的销售行为已经违法。“最近太忙,忘记上网关注暂停销售药品目录了,没想到就闯了祸。”药店老板懊悔不已。

根据现场检查,涉事药店已销售止咳定喘丸2盒,得款39.6元;销售萘哌地尔片9盒,得款441元。由于药房不能确定9盒萘哌地尔片是否在停售后销售,因此,药店的最终违法所得仅为39.6元。(记者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