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前天从市民宗局了解到,今年9月起,户籍在镇江范围内的回、维吾尔、哈萨克等10个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登记,经审核后领取每人每月12元的饮食补贴。
市民宗局民族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牛羊肉价格出现不同幅度的上涨,给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省民委、财政厅等四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市民宗局等五部门本月初决定下半年启动少数民族群众饮食补贴发放工作,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陆续展开。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此前已在收入中享受少数民族副食品和肉价补贴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为其补足差额部分。所需经费中,在职人员由其单位解决,其他居民由市、辖区财政按现行体制承担。领取步骤为:个人申请登记、各社区(村)造册公示、民族宗教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后下拨经费并发放到符合条件人员手中。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足额领到补贴,市民宗局将和财政局将对各辖市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如有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及时追回款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