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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14383名高三学子完成高考体检

发布时间:2014-03-10 03: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我市14383名高三学子全部完成高考体检。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体检信息采集的准确性,今年我市高考学生的体检信息全面使用体检信息卡扫描采集。

体检结果有疑义?视力等项目可当场复检

为确保体检结论准确无误,我市采取了系列措施,并要求参检医生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

记者在体检现场看到,体检医生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校正度数、血压,考生若有疑义可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就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各科检查完毕后,负责检查的医生都要签字或盖章。”据介绍,在每个体检点,都有主检医生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如有疑难问题,会组织专家会诊。

“对考生所做出‘不合格’结论,须经市中心体检站核准。”记者了解到,如考生仅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受限,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中,外科项目的医生意见一栏,都会被填写为“合格”。

体检时生病?病愈后可申请修改结论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据介绍,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在100单位以上,则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表面抗原阳性,体检一个月后复检,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考生,经治疗符合体检标准的,在体检信息上报后,如需申请修改体检结论,须经市中心体检站复检后作出最终结论,于6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审核、修改。

听力残疾考生可免外语听力测试

据介绍,按规定,5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dB)的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障碍诊断证明和考生本人的书面申请,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分别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于4月20日前将考生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外语听力免予测试的考生可佩戴助听器进入考场,但在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答题;而确属听力有障碍但不申请外语听力免予测试的考生,考试时可佩戴助听器进入考场。”记者了解到,省教育考试院将在5月20日前通知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到指定医院做脑干听力检查,确属听力有障碍的考生,其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外语听力方可免予测试,其外语成绩的计算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古瑾)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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